根据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、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及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以及体育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我院经过班级初选,辅导员复审,学院终审,目前国奖和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结束。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,3个工作日内,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到查询、举报、逾期不予办理。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。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体育学院
2024年国家奖学金拟推名单公示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4〕329号)和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印发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办法的通知》(川艺〔2017〕3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,二级学院审核,现有一名同学,符合要求,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:
国家奖学金:张晓天
公示期为5天,欢迎广大师生在公示期间到学院办公室(S11)反映公示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(不接受匿名反映)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。